藏獒的肉可以吃吗?
其实,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讲,藏獒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并不能随便宰杀和食用。不过,鉴于保护野生动物的实际需要,我国有关野生动物保护、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有计划地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某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予以支持和规范管理。
2003年发布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技术基准(第一批)》和《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格目录(第一批)》中,将藏獒列入可以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品种范围,并明确了藏獒的合格种源标准及每头藏獒的基准价格。
因此,如果要从事藏獒的商业性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活动,并将驯养繁殖的藏獒投入市场流通,首先要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利用批准文件,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而没有依法取得上述批准文件和办理注册登记,就擅自从事藏獒的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