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有肝炎可以托运吗?
首先明确告诉题主,患有病毒性肝炎的狗狗是可以托运出站的,但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 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下列动物禁止运输:(五)患病动物,但有狂犬病、鼠疫、褐家鼠病、包虫病、弓形体病和寄生虫病的诊断应当由兽医作出;
第二十七条 动物检疫人员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拒绝办理检疫手续或者出具检疫证明: (一)所携带的动物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 (二)不能提供《动物免疫证》或其他有效证明的;
(三)动物健康状况不明,或经检查发现存在可疑疾病的;
如果狗狗属于下列情形的,检验检疫机构应不予通过检疫,不允许带离当地: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动物,视为不符合检疫条件:
(一)具有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之一,未经治疗或者尚未痊愈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型肝炎病毒抗体的检测阳性结果:
1.抗体效价小于1:50;
2.抗体水平明显低于恢复期血清的;
3.病程在半年以内的急性病例。 第四十一条 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物,经检疫后作退运处理:
(七)传染病检验中,经实验室检查证实感染该病病原体,尚未出现典型临床症状的。 建议题主先带狗狗去就近的医院做全面体检,特别是病原学相关的检查,包括病毒核酸检测等,排除病毒感染的可能后再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