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禁止饲养德牧吗?
1.首先,在上海严禁个人私人养殖烈性犬。
2.其次是关于“禁养犬”的认定。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本市禁止个人私人养殖的烈性犬品种,由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发布公告。 判定某犬种是否为烈性犬还是应该以公安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3.再来说说“可养犬”。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款和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饲养犬只: (三)因教学、科研需要能够提供相应证明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饲养小型观赏犬,但不得饲养大型猎犬; (四)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残疾人饲养助残犬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办理养犬证来饲养爱犬了。
4.最后说说如何办理养犬证。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及个人需要养狗的,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二)住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住所安全情况说明; (三)已建立的养犬登记制度、规章制度。 取得登记证件后,方可养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