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证什么部门处理?
1,城市养犬管理是由公安部门的城管大队负责的。 (各地可能不一样,我们这是这样的)。 2,申请办理《养犬许可证》和犬牌应提供的资料: 个人申请养犬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 申请单位养犬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3,办理程序 符合办证条件的,携带相关证件到派出所申办。经审核无误后,报分局审批。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养犬许可证》及犬牌。
4,收费标准 5,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结。
6,注意事项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并符合公安机关规定的犬只数量,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严禁饲养烈性犬。 一般家庭饲养的小型犬,以观赏为主,如串串、博美、比熊等; 看护、狩猎、科研所用的猎犬、导盲犬、搜救犬等特殊用途的专业犬除外。
个人养狗应当到居住地的区、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养犬免疫证,再携带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免疫证到市民政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申请登记。具体程序为:
一、申请 个人在养犬时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示下列材料申请办理养犬免疫:
(一)个人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并提交复印件;
(二)检疫合格后出具的《检疫合格证》;
(三)疫苗注射后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注射疫苗证明》。
二、审核 区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在审核后发给动物免疫证,持证的携带犬只可以拴养或者圈养,但是不能进行出户活动。
三、登记 持有养犬免疫证的个人应当向户籍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示《检疫合格证》、《注射疫苗证明》、《动物免疫证》和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办理养犬登记手续。区、县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并发给养犬登记证和一个犬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