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地可以养狗吗?
先引用一条法律法规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下列公共场所吸烟:(六)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百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娱乐场所;(二)体育场馆、旅游景点;(三)公共交通设施;(四)公共建筑物中用于公众活动的场所;(五)其他公共场所。
再引用一条政府文件 《关于严格建筑工地和室内装修等项目控烟工作的通知》 三、加强巡查检查。各级卫生计生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工地及室内装修项目控烟工作情况进行巡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建筑工地等公共场所吸烟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市、区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强化执法力度,对违法单位依法严厉处罚。
最后分享一个自己身边的案例 就在昨天,6月25号下午,北京朝阳区某工地两名电工因为烟瘾犯了,又在办公室里抽烟,被朝阳区消防支队的警官依法查处。 在现场,朝阳消防大队副队长孙海青对两位电工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危害性以及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