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办理什么手续渭南?
《陕西省实施办法》中规定,城市居民饲养犬只,每户限养一只;农村群众饲养犬只,每户或每座猪场限养两只。严禁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登记办证后,可携带养犬登记证和犬类免疫证到相关部门办理。 1.从事犬类繁殖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向所属区(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办理《养犬许可证》。
2.从事宠物店、宠物医院,以及销售宠物饲料、玩具、药品等经营项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名称,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公安机关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3.个人因宠物美容、训练、诊疗等需要而雇用从业人员时,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到所属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公安机关对申请办理《养犬许可证》的各种材料进行审查后,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符合规定的,发放在有效期内的《养犬许可证》及犬牌;对不符合规定的,给予书面答复。